近来,上海上港外援胡尔克的打人事件成为了外界关注的焦点。尽管中国足协进行了多方的斡旋,但是并没有达到和解的结果。根据最新的消息,被胡尔克侵犯的贵州原恒丰智诚队教练员于明将一份指控胡尔克打他的申诉书提交到中国足协。包括双方当事人、黎兵及相关证人应邀参加于今天上午9点在中国足协举行的纪律委员会举证会,这标志着此次事件正式进入纪律委员会调查程序。
在中超第8轮,贵州恒丰智诚客场0-3不敌上海上港的比赛中,赛后黎兵教练控诉胡尔克中场休息拳击贵州助教,这一事件立刻引起了各方关注,上港俱乐部、胡尔克先后发声,表示没有打人,黎兵教练则表示用人格担保所说的话,随后足协表示两家俱乐部已经和解,但黎兵教练和贵州助教们仍然决定申诉,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此外,打人事件经过网络发酵后更加激烈,许多球迷戏称为该事件已经演变为中超各势力的博弈。
本周二,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邀请恒丰智诚与上港两俱乐部代表,就黎兵诉“胡尔克打于明”一事进行沟通。随后,两家俱乐部在中国足协的主持下就事件解决方案达成共识。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副局长李立鹏也对情况作了通报。不过通报过程中,他提到了“不排除有谁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诉”,而就在外界普遍认为此事将以两俱乐部和解方式画句号的时候,黎兵突然于当晚表示将于12日赴京上书中国足协。
中国足协内部的观点是,“事情没有外界想象那么严重,仅是一个小花絮事件”。不过当外界提出质疑时,中国足协专职执委于洪臣郑重表态,不可能对违纪事件置之不理,但处理这类事件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依据事实。即使两家俱乐部达成共识,可是如果存在违纪,中国足协就必须严肃处理。其实,作为裁判者的中国足协也有自己的苦衷,该事件并没有明显的物证,双方提供的都是各自的证人,可证人再多,但很难出现一个第三方证人。任何当事一方的证词都不会被采信。
根据《中国足协纪律准则》相关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弄虚作假”行为有具体对应处罚措施,处罚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罚款、停赛、禁止转会、取消注册资格,甚至禁止从事与足球有关活动。及“运动员或官员公开煽动他人的敌意和暴力,至少停赛12个月,并处罚款至少5000元;运动员或官员利用公共媒体或在体育场内或其周边地区出现上述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至少停赛18个月,并处罚款至少100000元。”由此可见,说谎的一方得到的将是严厉的处罚。
今天上午,黎兵与胡尔克都来到了位于北京的中国足协,与足协面对面进行沟通,黎兵先单独进入足协办公室,双方沟通时间长达两个多小时,直到中午时分,等待许久的胡尔克才走进足协办公室。(晴天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