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发布《关于坚决追究球员李帅、杨艾龙、孙兆靓、李嘉晨违规违约责任的声明》,对上述四名未履行协议或合同规定并擅自离队的球员,在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内转会中超俱乐部未果的情况下,又在不良球员代理人的操作下,试图转会至中乙俱乐部的行为,做出如下郑重声明:
1.李嘉晨、杨艾龙等系长春亚泰注册球员,与俱乐部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球员将因保护期内违约而承担赔偿责任和体育禁赛处罚。
2.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和足球字(2018)61号和足球字(2018)1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违规球员将因违约行为面临24个月禁赛的体育处罚。
3.个别不良球员代理人不要再诱导球员做出错误的选择。否则,个别球员代理人将被列入中国足协球员代理人黑名单,长春亚泰将对违法人员向公安机关检举。
4.提醒中乙俱乐部:拟引进上述球员的俱乐部将会被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第48条第3、4款,裁决共同赔偿责任和禁止连续两个注册转会期签约外援和内援的处罚。